原剧未经许可改编为短剧,播出成本超过5亿元。法院:构成侵权。

□记者王春□通讯员张晓静 近年来,微短剧以其短小精悍、快节奏的特点在市场上展现出旺盛的生命力。但戏剧微短片市场中,人物设定、故事设定高度同质化、同一主题重复使用等问题也日益凸显。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了关于热门网络小说《桃花将长成簇》(以下简称原小说)侵犯著作权诉讼。一审法院判决“将军!未经许可改编原作并在网络上传播的行为,构成对原著小说改编权、电影化权和网络传播权的侵犯。”2023年底,顶天社与顶天社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天社)合作。2024年,该作品在多个平台表现良好,且截至2025年3月4日,顶天公司独家获得该小说除出版权、著作权、修改权、作品完整性保护权外的其他著作权。 2024年7月26日,顶天社发现网络播出的被诉短剧剧集情节发展与原小说前46章的剧情进展顺序等安排基本一致,并表示所有出现的主要人物均可在原小说中找到对应角色。为抗议,顶天社联合该剧制片方广州三毛集团及其关联公司等几名被告向宁波中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据称,这起诉讼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上映三天后就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因为原著小说具有很高的声誉,并且涉及到确定作品的影视版本之间的相似性的核心法律问题。浏览量突破1000万,用户退款金额实际达到150万元以上。针对侵权指控,广州三毛公司等辩称,原告所称的相似之处仅限于思想层面或公共领域共同情节的框架,两部作品存在一定的表现力差异。虽然被告的短作品中含有与原告描述的类似元素,但法院判决被告的短作品不构成侵犯著作权离子。与原著小说实质相似,法院还判决赔偿广州三毛公司等人的经济损失,并判决是否目前互联网短游戏侵权行为正在生效。在版权方面,判断一部短篇作品是否以网络小说的形式出版时,不是逐字比对,而是判断其是否提取并再现了小说的原创核心,例如推动故事中心情节的序列(人物设定、人物关系、推动主线情节的各个环节的选择和放置)以及具体的视听呈现方式(例如标志性台词、独特细节、标志性场景等)。如果上述方程的一致性较高,则可以判定两者基本相似。主审法官张晓玲表示:“本案合议组审查了被告短剧与原小说是否存在联系,两者是否具有实质相似性。”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证据双方当事人认为,被告短剧制作部门于2024年7月开始拍摄并完成拍摄,晚于原小说连载并全网走红的时间。据此可以认定,被告的短篇作品在网络上连载并成名,短篇作品的编剧、作者有机会和可能接触原作小说,其主要情节的背景设计、人物关系、故事发展等重要元素的选择和确定,以及上述核心问题的具体表达,均属于“实质性相似”,构成对原作著作权的侵犯。小说。小说。
(编辑: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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