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科技部等近日联合召开科技金融协调推进机制第一次会议,明确提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定支持科技强国建设”。它使金融服务能够精准注入科技创新,利用科技动力反哺金融质量的提升。两者共同努力,才能解决“卡脖子”问题,激活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随着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科技创新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科技融资需求增大。科技融资正在从“单一突破”阶段逐步走向“生态共生”阶段。在这雄鹿e、更加注重各系统参与者之间的合作协作,各级政府、金融机构、科技企业、大学、科研院所等之间的互动,形成动态平衡、协调发展的有机整体。其中,各级政府不仅通过制定前瞻发展战略、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优化营商环境等发挥引导者、规划者和服务者的作用,而且注重运用设立政府引导基金等市场化工具,利用杠杆效应吸引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引导资金流向重点行业和薄弱环节。金融机构已从单一的资金提供者转变为综合性的金融服务集成商。知识产权融资已成为重要手段试图解决科技企业稀缺资产融资困境。研发中断保险、重要研发设备保险等科技保险产品也通过风险转移机制,有效降低了科技企业的创新风险。目前,日本科技融资规模位居世界前列,具有政策工具系统创新、大规模动员市场资源等独特优势。他们主导资本市场和风险投资,“VC(风险投资)/PE(私募股权投资)孵化”,与美国形成“多级上市、多级退出”的科技金融体系不同,我国依赖的是有前途的政府和有效的市场的有机结合。另一方面,政府贷款担保、税收返还通过融资融券等政策产品与银行信贷深度挂钩。技术性能改造。另一方面,通过专项债券,支持科技创新基础设施、贷款合作、试点投资等制度设计,构建“政治与市场”的双重模式。但要实现从量的积累到质的提升的跨越,仍需解决深层次的矛盾和挑战。亟待克服的是金融风险规避与技术创新高度不确定性之间的结构性矛盾。在实践层面,“重规模、轻结构”、“重输血、轻造血”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科技公司的技术估值体系尚不成熟,银行对“硬科技”公司仍有“抵押崇拜”,“六维170多项指标”等模型不同地区的“金融”尚未形成标准化接口,限制了跨区域合作。因此,关键是要顺应科技创新周期长、高风险、轻资产的特点,重构金融供给逻辑,用制度创新释放“资本链-技术链-产业链”的堵点,构建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的金融供给体系。快速建立涵盖附加技术成熟度、设备稳定性、应用场景前景等多维度评价体系。推广浙江“六维科技评价模型”,将专利引用率、产学研合作深度纳入信用判断,以“技术流”替代“资金流”作为核心风险管理指标。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打破数据壁垒,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开发智能估值工具,将知识产权、研发投入、EQ产能、市场视角等非财务指标纳入核心估值要素。我们可以考虑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将大学研究实验室的“休眠专利”转化为标准化金融资产,解决轻资产企业的融资问题。在此基础上,财政资源将用于科技领域。优化按分钟定价和风险定价机制,出台差异化信贷政策和监管激励措施。通过定向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风险补偿基金、税收贴息等,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初创企业和早中期科技企业的信贷投放,降低风险压力。减少相关贷款,提高风险承受能力。让机构金融机构根据科技企业成长阶段、技术壁垒等因素,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更加灵活的利率设置,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满足科技企业高成长、快速迭代的融资需求。还要加强资本市场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全链条支持,拓展长期资金供给渠道。进一步完善对民间资本、创业投资的税收优惠和退出机制,加大政府引导资金对早期科技创新基金的投资力度,强化对“早期投资、科技投资、小规模创业”的积极激励。养老基金、保险基金、社保基金等长期资金,加大对长期基础研究领域的配置比例,完善从初创期到成熟期的全链条金融支持体系,真正实现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双向赋能。 (作者为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师田旋)
(编辑:加成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