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海南省市场利率制定自律机制发布政策公告。 2月3日起,海南省19个市县调整商业性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首付比例设定在30%以上。公告指出,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中国人民银行商业性住房购买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政策的通知》(银发[2026]14号),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新变化,支持房地产开发新模式建设,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要求:中国将与国家金融监管局海南监管局合作对我根据市政府监管要求,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海南省市场利率制定自律机制拟对海南省19个市县的商品房购房贷款政策进行如下调整: 住建部“两用”利率调整为30%以上。在政策下限的基础上,省内商业银行可以按照市场化原则和法治原则,结合自身业务状况、客户风险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商业性购房贷款的具体首付比例。上述政策自2026年2月3日起执行。
(编辑:张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