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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下发通知,要求开展职工个人基本医疗保险账户部际互助,进一步扩大互助范围。针对读者关心的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健康保险厅相关负责人。问:什么是员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互助?互助范围有何限制?答:我国职工医保自1998年建立以来,已实行社会基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您个人账户中的员工健康保险资金可用于支付您的部分治疗和购买药品的个人费用。 2021年,总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将职工本人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扩大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根据民法规定,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为最近亲属。问:随着省际互助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相关政策有哪些新变化?答:为解决职工个人账户“沉睡资金”问题,促进医保基金发展,提高群众利益,有关部门正在推动省际互助。 2024年12月2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在江苏省苏州市发布全民医保个人账户跨省互助统筹。参保人可以使用健康保险钱包转账至近亲属同时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现个人医保账户资金相互统筹。此通知有两个值得注意的新变化。首先,对互助关系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该通知不仅明确了部际互助的范围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的家属,而且规定双方可以自行决定建立和终止互助关系。参保人的医疗保险关系发生变化的,该关系自动终止,一个人可以与多人形成互助关系。二是规定互助限额的设定。此次通知宣布,将基于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建立个人医保钱包,与互助人员el 将通过健康保险钱包为受益人设定互助限额。规定个人健康保险钱包必须实行虚拟调配管理,严格执行健康保险资金账户管理相关规定,不得将健康保险资金划入个人健康保险钱包。问:互助基金与个人账户资金有何关系?互助基金的作用是什么?答:根据通知,职工个人医保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个人近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个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符合条件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费用,以及个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自付费用。请注意,个人账户互助是为了资金共享目的仅适用于健康保险,不包括与健康保险报销相关的资格、福利或政策。您自己的健康保险卡,双方都需要,将按规定领取福利。简单来说,钱可以共用,但卡不能共用。目前,不少省(自治区、直辖市)正在部分地市通过医保钱包功能实施省际互助。根据通知要求,跨省互助基金将由国家按照全省各地医疗费用结算流程统一分类,按省市分级结算,与全省各地医疗费用结算同步进行。目前,各项工作正在全力推进,视当前情况而定。会议指出,我们的目标是今年年底前实现国家层面的部际互助。